藤?”
“没错,接下来就像刚才炸弹男所说的那样,杀害死者把案发现场布置成自杀的样子之后,利用手机发短信诱使功先生打破窗户进入房间,凶手就从破掉的窗户出去进入了功先生的房间,然后悄悄从房门出去混入了人群,因为当时情况混乱所以没有被人发现。”
毛利小五郎“可、可是,既然这样也有可能是第一个来找她的二瓶女士一直躲在洗手间里不是吗?”
“死者在留言里写着赖着不走的狐狸吵死了,如果那只狐狸回去的话她应该会很开心的把这件事写出来才对,可是她却没有这么做,而且二瓶女士是会把别人的拖鞋摆整齐的那种强迫症,不太可能会做出把自己的拖鞋和别人的拖鞋认错的事。”
“可是啊,这些全都只是情况证据而已。”
“也有物证可以证明。”
“啊?”
“死者拼了命的想从浴室逃走时,用沾满鲜血的手紧抓脚踏垫的照片,两个手掌的部分都清楚的印在脚踏垫上,前面那只手的手指部分却只有指尖的部分血印,证明死者手里抓着某样东西。”
“接着我们来仔细看看由汤地女士所持有的那本签名书,书本由于印刷方法的不同打开书的那侧也就是所谓的书口,有时候非常平整有时候会因为裁切的方式而参差不齐。”
“但是同样是初版新书裁切方式就不可能不同,既然如此为什么只有汤地女士持有的那本书口是非常平整的呢?我想可能是她自己用砂纸把书口磨平的吧。”
“因为死者当时手里抓的就是那本书,磨平书口是为了磨掉书上的血迹,那就是最有力的铁证,她还另外买了本书把新的封面换过来,想要掩饰同样沾到血迹的封面。”
“可是书已经被抓到扭曲变形,而且已经渗入书页里面的血迹也是隐藏不了的。”
毛利小五郎“可是,为什么要把签名书放在脚踏垫上呢?”
汤地志信选择承认“是我要把被我迷昏的她抬到浴室里面去的时候,不小心从我的浴袍里滑出来的,可是后来虽然沾到了她的血,我也并没有太在意。”
“因为那种破书我早就想把它给扔了,可是我并没有把书丢掉,因为那本书里面有一句话是我所写过的所有作品当中最有名的一句话。”
毛利小五郎“你说你所写的作品?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