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七时许,特遣队抵达乌山以北的竹美岭。史密斯下令构筑防御阵地,六门105毫米榴弹炮被推上山坡,炮口对准了南下的公路。按照情报,北军的坦克和步兵会沿着这条公路推进,而史密斯的计划很简单——等敌人进入射程,先用炮火打乱他们的队形,然后步兵冲锋,一举击溃。
年轻的二等兵威尔逊蹲在散兵坑里,正把口袋里皱巴巴的家人照片掏出来看了又看,他入伍才三个月,连实弹射击都是在训练营对着靶子打的。
身边的中士罗杰斯叼着烟,漫不经心地把老式M9火箭筒的发射筒擦了又擦,嘴里嘟囔着“等那些破铜烂铁过来,一炮就能送它们回老家”。没人注意到火箭筒旁边堆着的破甲弹,弹体上的防锈漆已经掉了大半。
“长官,前方侦察兵报告,发现敌军坦克纵队,距离约五公里。”通讯兵跑过来报告。
史密斯看了看表,不紧不慢地说:“让炮手准备,等他们进入两千米范围再开火。”
站在山坡上,举起望远镜,晨雾中,公路尽头果然出现了一列黑点,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那是T-34坦克,大毛制造的钢铁巨兽,但在史密斯眼里,它们不过是些移动的靶子。
“开火!”
105毫米榴弹炮发出震耳欲聋的怒吼,炮弹划破晨雾,在公路上炸开。史密斯放下望远镜,等着看敌人溃散的场面。
然而,让他意外的是,那些T-34坦克并没有停下,反而加速冲了过来。炮火在坦克周围炸开,弹片打在装甲上叮当作响,但那些钢铁巨兽毫发无损,继续向前推进。
“反坦克火箭筒!快!”史密斯的声音第一次出现了紧张。
士兵们扛着火箭筒冲上前去,瞄准了最前面的坦克。火箭弹拖着尾焰飞出,准确地击中了坦克的正面装甲,但只留下一个浅浅的凹痕,T-34的装甲太厚了,他们所准备的火箭筒属于二战遗留的老式火箭筒,根本打不穿。
“该死!”史密斯骂了一声,他这才意识到,情报完全错了。这些T-34坦克不是他想象中的老旧货色,而是最新型号,装甲厚度远超预期。
坦克开始还击,85毫米坦克炮的炮弹落在美军阵地上,泥土和碎石飞溅,几名士兵被炸飞。
坦克刚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