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条刘伊妃、范兵兵都走过的路,还是因为同一个男人而成就,自己凭什么不梭哈呢?
另一方面,在彼时的情况下,不要说没有人认为乐视文化会倾覆得这么快,甚至根本没有人会认为它会如此命途多舛。
面相憨厚的贾老板的PPT和发布会极具煽动力与迷惑性,别说杨蜜这样的女明星了,煤老板和无数公募、私募投资人,甚至是复星这样的资本都产生了强烈的兴趣,著实非战之罪。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莫过这次担保在自以为咨询了律师无碍后的大蜜蜜心中,是性价比颇高的交易——
用一家注册资金仅100万、核心资产是别墅和明星经纪业务的公司,去撬动高达数亿的投资份额,进而分享乐视这个未来巨头的资本盛宴,在她当时的认知里,简直是无本万利的买卖。
当初买东山墅也好、成立公司也罢,钱都是许多金出的,房产已经从几年前的5000万升值到了1.2亿,提供担保也是以公司财产为限,就算都没了,自己有什么损失呢?
没有。
但是如果成功,乐视的股份值多少钱?
自己即将有看到刘伊妃尾灯的机会,这个梦想又值多少钱?
女明星也咨询过律师,知道只要自己和这个所谓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发生财产混同,就永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并不致命。
那现在许多金找专业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又是凭什么认定她「混同」了,导致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呢?
答案在法律意见书翻到最后的附件材料中,也叫大蜜蜜看得目眦尽裂!
排版规整的字迹揭示了一切:「该公司银行帐户流水清晰显示,在过去三年内,超过七笔来自影视剧出品方、品牌代言商的百万乃至千万级汇款,其付款方备注或附言为演出费、代言品牌费用。这直接证明,本应支付给女明星个人的劳务报酬,直接汇入了公司帐户,成为公司收入————」
「公司帐户定期向股东杨某个人帐户支付多笔款项,备注为工作津贴、形象维护费、
特支费,金额从数万到数十万不等,但无对应劳动合同、劳务发票或明确合规的商业实质支持。同时,公司帐户支付了其人个人信用卡大额帐单、全国各地的高档住宅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