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了他们,却收到了省城的电报,说这些人是“通共嫌疑犯”,要就地正法。可笑!都是些安分守己的百姓,何罪之有?
**民国十六年四月十五日**
省里派了人来督办,若不执行,我这个县长也做不成。可让我杀无辜百姓,我办不到。思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
**民国十六年四月二十日**
与那十七人商议,假死。我让人在河滩上挖了大坑,给他们服下假死药,然后对外宣称已处决。又让人刻了十七块青石板,上面刻着他们各自的家徽,以便日后辨认。那块空白的石板,是留给我的。我若能活下来,就回来救他们;若不能,便与他们同葬。
**民国十六年五月初五**
省里的人起疑了,说要验尸。我知道瞒不住了。十七个兄弟,对不住,是我害了你们。明日我便去河滩,陪你们一起。
**民国十六年五月初六**
药已备好。王姓商人是省主席的亲信,他们要的不是铜矿,是这片地下的另一样东西——据说宋代方腊起义时,在这里埋了一笔军饷。我不肯配合,他们便借“通共”之名除掉我和这些知道秘密的人。可惜我到最后也没找到军饷,只找到了这些青石板的纹路,是方腊起义军的图腾,代表“守护”。兄弟们,等着我,我们一起,守着这片土地,守着真相。
日记到此结束,后面是一片斑驳的泪痕。
苏晚看完,已经泣不成声:“我爷爷当时只有十二岁,参与掩埋的时候,会不会知道他们还活着?”
我想起档案里苏守义的口供,他说“看见那些人手指动了一下”,但当时被大人呵斥,以为是看花了眼。或许,那些人服下假死药后,真的短暂地醒过来过。
“赵县长是个好人,”老周叹了口气,“他是真的想救这些人。”
可我们在挖掘现场,并没有找到赵承业的尸骨。他的日记里说要“陪兄弟们一起”,但他的尸骨去了哪里?
第四章青壤的记忆
我们决定去赵承业的老家看看,就在歙县的昌溪村。
昌溪村是个典型的徽州古村落,粉墙黛瓦,溪水潺潺。赵承业的老宅还在,只是已经破败不堪,被村里当作仓库用。
在老宅的书房里,我们找到了一个暗格,里面放着一本更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