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渐瓮声瓮气道:“正因如此,你才更不该冒险!”
“即便是那些单字封号的王爷,怕也没有我家风光,亲王之下,当属第一,没错吧?”沈皓又道:“其实我家有很多次机会改双字为单字,但祖宗觉得没必要,就一直保留了下来。永新永新嘛。”
杨鸿渐点点头,平心而论,历代永新王都不曾亏欠过苍梧,甚至包括眼前这位。
沈皓压低声音,“永新王府,与国同戚,所以我家另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杨鸿渐被勾起了好奇心,“什么?”
沈皓眼神炽热,自豪道:“男丁取名之前,先修坟茔。我家里祠堂边上…又多了一座小小的碑,还没刻名字。”
杨鸿渐浑身一颤,什么“与国同戚”,分明是“与国同殉”!
沈皓无所谓道:“生于王府,长于富贵,我很知足,该背负的东西,亦当义不容辞。”
他咧嘴一笑,那笑容在草原凛冽的风中,竟有种豁达的灿烂,“生死…家里早就替我备好了地方,我怕什么?”
沈皓说完,一夹马腹,青骢马小跑着向前。
…
弱水穹庐道最北侧,地势渐趋平缓,与广袤的冻土荒原相接。
长歌城,便如一枚不甚起眼的灰色石子,嵌在这片荒凉边界的咽喉之地。
城池不大,城墙由就地取材的夯土碎石垒砌而成,高不过两丈余,历经风霜雨雪,墙体斑驳,透着一股粗犷的豪迈。
它扼守着一条不算宽阔,却是通往北方几个中型部落和草场的必经之路。
战略上,长歌城远非兵家必争的雄关险隘,柔然在此设立的千户所,常备兵力不过数百,更多是起到警戒,收税以及维持周边秩序的作用。
然而,它的“用处”正在于其“不起眼”。
因是北道末梢的枢纽,诸多送去前线的粮秣、皮毛、箭矢等物资,往往都需在此短暂集散、分装,再由熟悉小径的牧民队伍转运。
故而通过察看过往长歌城的车队规模、频率、载货种类,就能窥见柔然军伍的大致动向。
千户所内,兵舍马厩杂乱。
除了轮值的士卒,便是依附于此的牧民、匠户和少量行商,气氛常年散漫。
千户长巴图立于城头,眯眼望着西南方向,沉默不语。
他身边站着个三十岁左右的副手,唤作“哈尔巴”,是本地小部落出身,识得几个字,办事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