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建屋”为借口,威逼利诱时任苏松太道的宫慕久,强行将上海县外黄浦江边一百三十亩荒地划为英国领事馆专用地。得寸进尺的巴富尔并未满足,随后又通过各种流氓手段不断扩大租地范围,最终将面积扩充至一千零八十亩,还蛮横规定在该区域内,英人可直接向中国土地所有者私自租地,完全无视中国的土地主权。
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巴富尔变本加厉,以武力相胁迫,迫使宫慕久签订《上海租地章程》(又称《上海地皮章程》),并于当年十一月初一日(1845年11月29日)由宫慕久以道台告示的形式正式公布。这份章程共计二十三款,明确划定洋泾浜(今延安东路)以北、李家场(今北京东路)以南的区域为英国租借地。章程还规定,在租借地内,租地、租屋的洋商需共同商议修建木石桥梁、植树护路、挖沟排水、雇佣更夫等事宜,经费由所有租主分摊;领事官可应租主请求召集会议,全权商议并裁决相关事务;其他国家商人若想在该区域内租地建房,必须先向英国领事官申请获批——这些条款彻底将英国领事馆塑造成了租借地内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殖民者的“治外法权”提供了所谓的“合法依据”,也标志着上海英租界的正式形成。
次年七月,巴富尔又逼迫宫慕久议定,将租借地的西界扩展至边路(今河南中路),东临江浦,总面积达到八百三十亩。这片被特殊化的土地,便是后来不断扩张的上海英租界的雏形,也是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土地上强占的第一块租界。
这便是原时空历史中,中国坠入半殖民地深渊的至暗时刻。然而即便时空已然偏转,有以林澜为首的一百零四位穿越者三年多来不眠不休的奋斗,在香江、巨港建立起稳固的特区,成功开发海南,并协助兰芳国完成武装整顿,联合江南商人在浦东建起对抗殖民者的工业开发区,这黑暗的历史轨迹依旧未能被彻底扭转。
懦弱无能的满清政府,终究是扶不起的阿斗。面对列强的坚船利炮与外交讹诈,他们依旧习惯性地选择退让、妥协、投降,一份又一份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像雪花一样接连签下,将华夏大地的利益拱手让人,将亿万百姓的尊严踩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