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我大明开设官办钱局之处,无论京师金陵,还是天津、胶州、上海、泉州、广州、马六甲七大港口,乃至今后陆续增设的一切官兑机构,百姓手中宝钞,可随时足额兑换银元;手中银元,亦可随时足额兑换宝钞。”
“兑换之时,不设门槛、不问缘由、不限数额、不拖延片刻、不抽取半分生耗火耗,更不许吏胥刁难盘剥、吃拿卡要。百姓揣着银元想换宝钞,出门经商、远洋贸易,即刻就能换,不必排队等候,不必托人说情;手里拿着宝钞想兑银元,上街买物、日常使用,立刻就能兑,不必看脸色、不必受克扣。”
李骜字字铿锵,斩钉截铁:“在兑换这件事上,官府只有兑现的义务,没有拒兑的权力;只有服务的责任,没有刁难的资格。天下人信不信银元,根本不在银元长什么样子,而在他们拿着它,能不能随时换到自己想要的银或钞。朝廷能一刻不停地兑现,百姓就一刻不停地信任;朝廷能永不失信,银元就能永行天下。”
为了守住这条底线,他更是提出近乎严酷的约束:“为防地方官吏阳奉阴违、暗中作祟,臣请陛下再下严旨:但凡有地方钱局、关口吏员,胆敢以任何理由拖延兑换、擅自抽成、压色压价、公然拒兑,一经百姓举报、锦衣卫查实,主官即刻革职查办,管事经手之人一律论斩,家产抄没,绝不姑息!”
“唯有重典护持信誉,以铁律保障兑现,才能让天下百姓与商贾彻底安心,才能让银元与宝钞相辅相成,真正撑起我大明横跨东海、南洋的金融霸权。”
李骜继续道:“除此之外,更要给天下百姓一颗定心丸。臣请陛下下诏:百姓、商贾无论何时,均可持银元赴官局当众查验成色重量,一经查出缺斤少两、成色不足,官府不仅当场换回足色银元,更以十倍数额赔偿。此诏一出,便是朝廷以国威向万民立誓,以信誉作保。”
朱标闻言动容:“十倍赔偿,代价不小,却最能稳民心。”
“代价虽大,信誉无价。”李骜肃然道,“南洋每月百万关税,国库日渐充盈,朝廷赔得起,也必须赔。有南洋海贸之利为后盾,有朝廷国库为底托,天下人便会明白:大明银元不是朝廷敛财之器,而是便民利民、通行万邦之法。只要朝廷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