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对宇宙本源的探究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在老子的思想体系中,“道”出自形而上的抽象领域,却又贯穿于形而下的具体现实世界之中,它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渗透在宇宙万物的每一个角落。更为重要的是,在“道”贯穿形而上与形而下的过程中,完全不给“天”“帝”这类被传统观念认为具有意志、有目的的造物主留下任何干预宇宙万物运行的余地。在两千五百年前,人类对宇宙的认知还处于相对初级的阶段,老子却能摆脱传统有神论思想的束缚,对“道”进行如此系统、深刻的阐述,这无疑是在从根本上改造原始道论的基础上所完成的一项伟大思想发明,对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发展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
对于老子所说的“道”,其核心内涵可以用《道德经》最后一章中“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这句话来高度概括。这句话不仅是对“道”的特性的精准总结,更是老子社会治理思想的集中体现。换句话说,老子希望当时的统治者能够以“天之道”和“圣人之道”为榜样,遵循“道”的规律来治理国家。具体而言,就是要求统治者像“天”一样,无私地滋养万物、造福百姓,不对人民造成伤害;像“圣人”一样,积极为社会和人民办实事,却不与百姓争夺利益,不追求个人的名利与权势,通过这种“利而不害”“为而不争”的治理方式,实现社会的稳定与繁荣。
老子的宇宙生成论思想,是在借鉴远古先哲们对宇宙世界由来与运行规律的感悟所形成的阴阳学说基础上提出的。他在《道德经》中明确提出了“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著名观点。这一观点深刻地揭示了宇宙万物的生成过程:“道”是宇宙的终极本源,它首先孕育产生了“一”,“一”代表着混沌未分的统一体;“一”又进一步分化产生了“二”,“二”即指阴阳二气,阴阳二气是构成宇宙万物的基本元素;阴阳二气相互作用、相互融合,便产生了“三”,“三”代表着阴阳二气交融后形成的第三种物质形态,这种物质形态是万物产生的直接根源;最后,由“三”进一步演化,便产生了宇宙间万物。在这一过程中,“道”不仅孕育产生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