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一番议论,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等人认为,秦王政“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功绩“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他们援引传统的尊称,说“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建议秦王政采用“泰皇”头衔。
然而,秦始皇对此并不满意,他认为自己“德兼三皇,功过五帝”,遂采用三皇之“皇”、五帝之“帝”构成“皇帝”的称号,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使用“皇帝”称号的君主,自称“始皇帝”。从此以后,“皇帝”就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称谓。
为了使皇帝的地位神圣化,秦始皇采取了一系列“尊君”的措施,这些措施不仅巩固了他的绝对权威,也为后世的君主专制制度奠定了基础。
首先,秦始皇取消了谥法。谥法起源于周初,是一种在君王死后,根据其生平事迹给予带有评价性质的称号的制度。这种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君王的功过是非,但在秦始皇看来,却是一种对君主权威的极大不敬。他认为,让“子议父,臣议君”,不仅太不像话,更是毫无意义的。因此,他果断宣布废除谥法,禁止后代臣子对君主进行任何形式的评价,从而确保了皇帝的绝对尊严和权威。
其次,秦始皇规定天子自称“朕”。“朕”字的意义与“我”相同,以前一般人也可以使用,但秦始皇将其限定为只有皇帝才能自称为“朕”。这一举措进一步凸显了皇帝的特殊地位,将皇帝与普通百姓和臣子区分开来,使皇帝成为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存在。通过这种语言上的限制,秦始皇巧妙地强化了皇帝的权威,让天下人都明白,皇帝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
皇帝的命令被称作“制”或“诏”。其中,“命曰制,令曰诏”,二者虽然都是皇帝的命令,但在效力和性质上有所不同。“制”通常用于重要的国家事务和政策的颁布,具有更强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而“诏”则更多用于一般的指令和通告。通过将皇帝的命令分为“制”和“诏”,秦始皇不仅规范了皇权的行使方式,还进一步明确了皇帝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
第三,秦始皇规定文字中不准提及皇帝的名字,要避讳。这一措施体现了对皇帝名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