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对簿公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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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章:对簿公堂(2/3)

百八十两。

闻昭听他念了一路,总算是听烦了,她抬了抬手示意队伍停下,随后,她走过去,扯了扯嘴角:“银子,你会拿到的。”

烧冥币给他,那也是一百八十两。

老头一听,高兴了,也不闹腾了,乐乐呵呵的走了。

……

审判都等不及到第二天。

闻昭回到宗州城的当天就得开始,审判定在宗州府衙正堂,大理寺的人把李知府从后院拖出来的时候,他连官服都没来得及穿好,只穿着一件中衣,赤着脚,被两个差役架着穿过长廊,想来已有几十年都没这么狼狈过了。

陈通判跪在堂下,浑身发抖,旁边的文书正在念他名下的罪状,念到“拐卖良家女子共计四十七人”时,他整个人缩成一团,眼神都涣散了。

李知府的罪更重——主谋、勾结外地人贩、利用官身掩护,几乎把整座宗州城变成了暗中流转人口的货栈,人证物证俱在,连翻供的余地都没有。

基本上他没有活着的风险了。

判到最后,基本上整个宗州城都得被洗一次。

午后的阳光正从公堂的窗棂里照进来,落在青砖地面上,像一道被切成细条的光,胡员外坐在庭侧,头发花白,他的手里死死握着青鸾死去时那只长命锁,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裴植坐在主审位上,念完了判决书最后一行,声音不高不低:“李守成,斩立决,家产尽数充公,男判流放,女入奴籍;陈怀安,斩立决,家产充公,男判流放,女入奴籍贯;其余从犯按律论处。”

李知府瘫坐在地上,陈通判哭的要死要活,却无论如何也喊不出一个冤枉,大概也是知道自己并不冤枉。

那些买人的村民则在另一天过堂。

村里总共二十七户人家,全部是买家。

这帮人比当官的无知太多了,在他们的逻辑里,他们干的是买卖,不是犯罪,说白了就其实没把女人当人。

你跟他们说,这是犯罪行为。

他们说:那大不了这个女人不要了,把钱退给我。

这还聊个啥?

更有甚者,他们聚在一块,集体抗议,表示女人们可以走,但是已经生了的儿子不能走,儿子就是他们老X家的魂。

能指望他们把思想从根源上转变,基本上不可能了,这些人要是活着回到村里,不消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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