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分到这里,利用犹太人的学识和商业头脑,带动和影响当地农民的观念,甚至可以先建立一些示范区。
第五,允许民间土地租让,让善于种田的能手,拥有数量较多的土地,对于机械化的耕作和土地生产效率有极大的好处。
MZD总统听完刘剑锋的意见,坦率地表示对第五条意见表示不理解:"小刘啊,我们好不容易成功地做到了耕者有其田,如果像你说的那样去做,是不是变相的土地兼并呢?会不会又有一部分农民,会沦为靠雇用为生呢?是不是又产生了靠剥削寄生的地主阶级呢?"刘剑锋并不感到奇怪,他知道MZD总统的毕生,都是在为工农大众的利益而奋斗,绝对不能容忍损害工农大众的利益。
刘剑锋笑着耐心解释道:"主席,我向您保证,绝不会发生土地兼并!因为我们的土地法律已经规定,土地属于国家并严禁私人买卖,因此不可能签署地契之类的证券文书,也就不会发生土地买卖的问题。土地出租,承租者每年要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借费,根据两人之间的合同约定,租借期满还要收回土地。举个例子,一个有商业头脑的农民,投入全部资金并率领全家,从事农村的工业生产,或者农业产品的贸易。而属于他的土地,租给了一个善于耕作的农民,他的土地在这个农民手里,可能产量会大幅度提高,成本会大幅度下降。这样下来,不仅避免了土地闲置荒芜,在熟练者的手里还发挥了更高的效率。除了用于支付租借的费用,还获得了可观的利润,对这两个农民不仅有利,对国家也同样有利。至于出卖劳动力倒是很有可能,但是也同几年前的扛大活的长工有本质的不同。除了耕作自己的土地,仍然有余力受雇于人赚些工钱,而且这种雇用不是强迫的,他只有认为雇用的价格合适,才会去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或者自己不擅长或不愿种地,把地租给别人自己靠出卖某种手艺,例如木匠、瓦匠、厨师等,或者从事其他行业,甚至到城里打工出卖劳动力,应该也没有失去土地,是通过自己的劳动赚去额外的报酬,对个人和国家同样有利。只要抓住土地不许买卖这一条,就不会产生严重的剥削行为,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