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1977年11-12月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七十四章 1977年11-12月(7/9)

上面知道了,追查起来,还有个退路。”

“您是说可以这么干,但是不落到文字上?”

“不落到文字上,大家心里没底。我是想换一种方式表达,至于什么方式,我再考虑一下。”

“好吧。”

彩云冥思苦想了很久,觉得这件事能不能顺利实施,关键就在几个组长和队委会成员,应该对这些人有所约束。

她决定将这个约束与保密要求等有关规定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文字材料,作为责任制的附件,名字她已想好,就叫“王家峪生产队责任制保证书”,由玉强直接保管,这样就多了一道防线。

说干就干。她立即穿上衣服,点上煤油灯,开始起草。每写一条,反复琢磨,划了又写,写了又划。好不容易写了几条,仔细一琢磨,还是不满意,气得她抓起稿纸揉成一团,扔得满地都是。

已是下半夜,眼皮直打架。她擦把凉水继续写,直到满意后才睡下。

玉强拿到母亲起草的《保证书》,仔细看了看,见上面写着——

王家峪生产队责任制保证书

一、严格执行生产队的“包产到组责任制”。

二、服从组长的领导,执行队委会的决定。

三、组长是本组落实责任制的主事人,是奖惩对象,奖惩政策由队委会和各组组长集体研究决定。

四、队委会成员和各组组长,要带头执行责任制和队里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先完成征购任务,再交足生产队的,剩下的组内自行分配。

六、年终分红以小组为单元,有关政策由队委会和各组组长集体研究决定,全队统一,由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所有人员必须服从。

七、本《保证书》是生产队的秘密,任何人不得对外泄露。

八、一旦泄密,上级追查下来,由队委会成员和各位组长共同承担责任。

各户代表签字:

各组组长签字:

队委会成员签字:

1977年12月日

玉强看完,对母亲说:“挺好,您把‘以小组为核算单位’这个问题处理得很巧妙,既没有这么提,也表达了这个意思。”

“这个问题太大,过去有很多人在这方面摔了跟头,必须要慎之又慎,否则,队委会上也通不过。”

“就是最后一条,我担心其他队领导和组长们不同意。”

“这件事只要能严格保密,上面就不会知道。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