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口给他处理下。”陈一笑一脸阴沉。
持续高烧这种事,就算人好了,也可能脑子坏掉。陈一笑有点担心。
进到屋子里,奔子身边还有两个兄弟在照顾他,只是两人一个手上有伤,一个腿上有伤,也都还没处理。
“老万,你们两兄弟先歇着,一会儿大伙吃顿饱的,虎子弄完奔子的伤,给老万两兄弟也把伤口处理了,别特么再出状况了。”陈一笑看着一屋子伤残,也是颇为无奈,但是也习以为常。
五年来刀尖舔血的日子下来,从拿把刀手都发抖,到一刀扎进克哥脖子,眉毛都没动一下。应该说能活到现在的人,对生死都早已经看得很淡了。
“哥,你这身上咋弄的?遇到狠人了?”小白脸也就是莫莫这会儿才注意到陈一笑除了手上包扎着,头上也有伤口,头发上明显有血迹,脸上还有些小口子,陈一笑是手包扎后洗过脸,所以刚一进门他也没注意到,只以为他是手受伤,至于多严重包扎后也看不出来。
“你没事儿吧?”这时,老万两兄弟也关心的问。
“没事儿...没事儿...,咱们在一起那么久,受个伤跟吃饭一样,常态的嘛!”陈一笑开玩笑的说道,也是不想他们担心,但是具体发生的事儿,也没想说。
二狗拿着药品用具递给了虎子,虎子开始给处理伤口,二狗则是拿出各种药,给奔子灌了起来。
莫莫也终于放下心来,在一边拖了把椅子,坐着眯着眼打瞌睡。
莫莫全名莫才哲,27岁,典型的书生、小白脸+小鲜肉类型,标准的书香门第,一家子不是教授就是国家一级教师,只是他爸后来辞职下海,做起了小买卖,家里也算殷实。
末世前,这小子也是不学好,跟几个同学搞了个乐队,集体退学,说要用音乐拯救全世界,结果就混成了一夜转个两三场的小垃圾乐队,混迹在各种小酒吧,白天睡觉,晚上演出喝酒泡妹妹。
一家三口躲进了安平山,结果没多久他爸就病逝了。
剩下他照顾他妈,也是胡胖子好心,有次见人欺负他,说他玩乐队的,那必须得给他们立正唱国歌,他一个瘦弱书生,哪里敢反抗,于是胡胖子一打四,一人赏了一啤酒瓶,算是救了他,时间长了,大家也就经常混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