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长适时开口,手中法槌砸下。
咚!
“双方交叉发问完毕,法庭事实调查阶段结束。”
“庭审进入下一环节,法庭辩论。”
苏慧敏的目光平视全场,语气肃穆。
“接下来,双方需围绕本案固定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
“有理说理、有据举证,不得重复赘述、不得人身攻击。”
“首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话音落下,江晨从容起身。
他手持卷宗,语气平稳地开口。
“审判长、审判员,结合本案全部证据、庭审发问和事实经过,原告方发表最终辩论意见。”
“本案核心只有一个:以资源优势制造弱势绝境,以纸面形式掩盖刑事犯罪!”
江晨的目光,死死定格在被告席上。
“第一,从案发事实来看,被告人裴衍舟主观恶意明确。”
“席间刻意灌酒、单独带走醉酒无意识被害人,全程行为链条,是典型的蓄意制造侵害条件、利用他人无力反抗状态实施犯罪,性侵事实清楚、行为恶劣!”
“第二,关于本案核心争议的谅解书效力问题。”
“法律保护的自愿,是自由、清醒、无胁迫的真实意思表示,而非被害人精神崩溃、遭受持续心理施压下的绝境妥协!”
“被告方以三十万高作为筹码,在被害人最脆弱的阶段,完成所谓的‘和解签字’。”
“这不是民事协商,是精准拿捏弱势、变相胁迫取证!”
江晨抓住了一点关键。
陶婉婉签下那份刑事谅解书,行为同意,意识却是被迫!
在法律上,这同样是被迫。
“第三,被告方全程辩护逻辑自相矛盾、违背常理。”
“如若真如被告所言,双方自愿,被告人无需高额补偿,也无需私下反复沟通施压,更无需诱导改供!”
“被告人无过错却重金封口,本身就是最有力的反证!”
“第四,被害人报案及时,伤情证据、监控证据、证人证言等相互印证,完整闭环。”
“被告方仅凭一份非真实意愿的谅解书,妄图推翻整套犯罪事实,既无事实支撑,亦无法律依据!”
江晨微微抬眼,语气陡然坚定。
“综上!”
“本案被告人裴衍舟强奸罪事实成立,事后贿买串证、妨害作证行为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