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案情同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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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案情同步(1/3)

刘子暄用投影仪,先展示了一张吴浩在内河边死亡的照片。

“吴浩的死,我们现在的进展还不大。

这里,我把一些时间线索,重点提一下。

吴浩是5月11日凌晨0:30分从鸿程酒楼驾车离开的。

这是街边的摄像头,拍下的照片;

在凌晨1:50分,丁俊丰与吴浩有过一次通话。

通话的内容证实:鸿程酒楼杂物间的事情,是吴浩在策划并实施;

今天中午,我们在沙州别墅进行搜查,从救出来的沈洁口中证实:

凌晨3点30分左右,吴浩还是生存状态,那个时候吴浩在沙州别墅。”

刘子暄在一幅截取的江州地图图片上,指了一下沙州别墅的位置。

图片上已经事先用红圈标注了几个地点:鸿程酒楼、内河死尸、沙州别墅。

可见警方正在试图还原吴浩的行动轨迹。

所有的介绍,刘子暄只介绍了部份事实,并没有做拓展分析。

“法医确定吴浩的死亡时间是凌晨4点到4点半左右。

经过现场墈察,我们确定:内河不是第一凶案现场,而是抛尸现场。

我们在小区附近发现了吴浩的车。

吴浩妻子说:超过晚上十点,小区内就没有停车位,车主会把车停在小区外的路边。”

刘子暄调出一张手画图。

“从停车位,到内河边,只有二十米左右。

在河边围栏处,我们发现两处疑似拉拽的痕迹!”

丁俊丰脑海里冒出一个画面。

吴浩在小区外的侧街停好车,从车上下来。

有人早就在附近守候,或者等待。

随后,弄死了吴浩。

并且费劲地把吴浩搬到了河边。

其实,有点古怪!

吴浩身上有车钥匙,为什么凶手不把吴浩就近放在车内?

如果说是想要伪装溺水死亡,现场也伪装的太拙劣了吧。

自己这个外行,都可以看得出来,这是他杀。

刘子暄并没有过多的解释,而是接着往下说。

“吴浩生前,左手有断指伤,伤处经过缝合处理。

法医确认这处断指伤是利器切割导致,伤口的缝合技术很高。

根据沈洁的证言,我们拘审了吴浩的情人苏眉。

苏眉证实凌晨2:10至2点50左右,吴浩在她的住处。

吴浩是接到一个电话后,立刻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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