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双马帮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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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双马帮案(1/3)

我们以往讲述的案件,大多针对普通百姓。

今天这起案子,是一桩横跨三年的系列敲诈勒索案,目标人物却都是富商、人大代表之类的成功人士。

本案特点鲜明:高智商犯罪,不杀一人。

团伙头目甚至给自己的组织取了一个极为唬人的名字——“双马帮第七先锋队”。

官方对其评价是:在敲诈犯罪方面做出了诸多探索与精心模仿,使用的手段十分罕见,在中国犯罪史上算是一个具有独立坐标的人物。

听到“双马”,或许会联想到象棋中的双马挂角、双马饮泉,以为主犯是位象棋高手。

其实不然,他的真实身份是一名小学教师,一位教书先生。

这个案子在2000年被改编成电视剧《终极使命》。

我们就从团伙头目说起。本案除主犯吴汝军外,其余人员均为化名。

吴汝军的出生年份不详,按时间推算,大约是1964年前后。

他是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人,自幼家境贫寒。

为改变现状、脱离贫穷,他勤奋好学,加上天资聪颖,1986年从平阳师范学校毕业,随后被分配到内塘小学教书,成为一名语文老师。

刚参加工作时,吴汝军也曾胸怀壮志,认真工作,想凭所学教书育人、回馈社会,也获得了学生好评和校方认可。

然而几年下来,他发现自己的学识付出与收入严重不对等,心里渐渐有了别的想法。

九十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温州轻工业迅速发展,一些不良企业也应运而生,或用别人的牌子生产自己的货,或在鸭绒服里塞鸡毛。

吴汝军见这些人靠不正当手段一夜暴富,自觉怀才不遇:我寒窗苦读,教书育人,至今仍是个穷光蛋,你们哪个比我有文化?哪个智商比我高?凭什么财富都归了你们?

于是,他萌生了将别人的钱快速转移到自己兜里的念头。

可怎么操作呢?偷,太低级;抢,是莽夫所为。

那就用自己的聪明头脑,玩恐吓敲诈。

要想成事,单打独斗肯定不行,需要组建团队。

找什么样的人入伙呢?不满现状、好吃懒做、既没多少头脑又胆大敢干的人。这类人对金钱有着强烈的渴望,还容易控制。

一番精挑细选之后,1993年初,吴汝军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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