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想有个家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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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想有个家(1/3)

从劳教所出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他的父亲杨俊官发了一封电报,让老杨到西安来接他。

杨俊官接到电报后老泪纵横:“海儿啊,终于有音信了!”他立马凑足路费,直奔西安。

然而,杨新海发完电报就后悔了——这东西也没法撤回。

他觉得这几年没回家,现在又是被劳教放出来的,回去没面子。

这厮也不考虑父亲的心情,一扭脸直接消失了。

老杨经过一天一夜的颠簸,来到儿子落脚的小旅社,结果发现被放了鸽子。

老头蹲在门外默默掉眼泪,无奈之下,只能一个人孤零零地回家了。

重见天日的杨新海虽然获得了自由,可劳教所发的那点路费没两天就花完了。

要活下去,做买卖没有本钱,打工又怕不给结账,怎么办?简单,接着偷。

劳教的这两年,杨新海总觉得自己被抓的原因就是总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偷——老可着一只羊薅羊毛,肯定不行。

所以他准备流窜作案,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看你们上哪儿逮我去。

于是他把火车、汽车上的乘客定为下手目标。

他选择了四海为家,夹着铺盖卷,搭上一列北上的火车,直接去了石家庄。

起初,他是在汽车上偷钱包。

由于手艺太潮,八月的一天,他正偷着,结果被便衣当场抓获。

到了派出所,杨新海才明白:原来还有便衣这回事。

这次的处理结果是:因为只偷了一百多块钱,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日,他被劳动教养一年。

这次劳教,杨新海没有从自身找原因,而是满肚子怨气:我不就是在车上偷了一个钱包吗?包里不就百十来块钱吗?多大点事?你把我教育一顿放了不行吗?为什么非要把我送去劳教?为什么不给我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难道我一旦犯了错误,就不能重新做人了吗?

他好歹也是个高中生,难道这点道理都不明白?犯罪服法,天经地义。

在他劳教期间,有个在石家庄工作的本地老乡知道了这件事。

这个老乡跟杨新海沾点亲戚,对他非常关心,去劳教所看过他两次,还给过他一些钱。

有一次,杨新海对老乡说:“你在这儿工作,当地肯定有熟人。既然做好事,你就做到底,想办法把我弄回老家服刑去吧。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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