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当庭翻供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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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当庭翻供(1/3)

乔建国的女友先与警方做了简单沟通。

她说自己是9月26日刚从北京回到张掖的,和乔建国相处时间虽不算长,但住在一起,对他还是比较了解的。

交往期间,她并未发现乔建国有什么反常之举,也不相信掏肠案会是他做的。

她还说,乔建国的确常常喝醉,偶尔也会闹事,但哪个醉汉不闹事呢?

他吃了这么多年苦,很珍惜和她的这段感情,也真心想开好拉面馆,跟她好好过日子。

面馆马上就要开张了,他们也要结婚了,无论从哪个角度想,他都没有理由去做那种残忍的事。

乔建国的母亲也表示,儿子不会做这样的事。

看到乔建国和女友关系很好,又要开店,全家人都为他高兴,几个姐姐也都在帮着收拾新房。

惨案发生的那段时间,她和老伴一直住在四女儿家,家里只有乔建国一个人。

9月20日小花案发的那天早上,她还回过一趟家,乔建国喝得醉醺醺地躺在床上,她给儿子盖好被子、关了灯,才下的楼。

警方也感到蹊跷。

掏肠恶魔会一边谈着恋爱,一边掏肠杀人吗?这不符合常理。

从一般分析来看,能做出此等暴行的,应是一个极度仇视社会、仇视女性的人。

正常而言,掏肠恶魔多半是个社会边缘人物,或身处底层,家庭关系不睦,尤其与母亲或女友关系紧张,唯有如此,才可能以掏肠杀人的方式来报复社会、报复女性。

乔建国此前确实符合这类标准——三十四岁,前后被劳教近十年,没有正当工作,还吸毒,人生似乎已没什么指望。

可自从认识了女友,情形便截然不同了。

他戒了毒,无论生活、感情还是事业,都已走上正轨,甚至还有出人头地的可能。

母亲和姐姐们对他都很好,全家为他的面馆和婚事忙前忙后。

可以说,乔建国身边的每个女人待他都不错,他根本没有可以嫉妒和仇视的对象。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乔建国都缺乏作案动机,更不符合掏肠恶魔的心理特征。

单从作案时间来看,也不太说得通。

试想,8月10日女友刚动身去北京,两天之后的12日,乔建国便杀害阿林并掏肠;9月17日他才在北京和女友见过面,返回张掖仅仅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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