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爆炸案发生前一周,安全部门已提交了明确的风险隐患报告,强烈建议立即停产检修。
当时,丹恒正在签署一份与地方政府合作的重要备忘录,停产将极大影响签约。
他提笔,在报告上批复:“加强巡查力度,检修计划延后至合作签约完成后进行。”
爆炸发生,十七人死亡。
最初的调查报告版本,责任清晰指向丹氏集团的决策失误。
一位曾多次接受丹家政治献金、关系密切的官员,深夜来电“沟通”。
最终公布的报告版本里,主要责任方变成了“部分现场员工违规操作”,丹氏集团被判处罚金,而罚金数额,低于停产检修一天的预估损失。
妹妹“丹怡”第一次开车撞人,被拘。电话直接打到丹恒的私人手机上。
他握着电话,沉默了足有一分钟。
然后,他拨通了省厅某位负责人的私人号码。
半小时后,“丹怡”被从拘留所后门悄悄带离,所有记录被抹去。
次日,被撞的一家人,举家从这座城市“消失”。
此后,类似情况又发生了三次。
“丹怡”开始频繁出入丹恒名下的私人会所,带着各种不同的“朋友”。
集团旗下在西南的矿场,污染问题被当地村民联名举报了七次。
前三次,丹恒尚能责令整改,但未停产。
第四次,举报材料被当地相关部门“材料不全”为由退回。
第五次,带头举报的村长儿子在县城被人打成重伤,嫌疑人至今未被抓获。
第六次,丹氏慈善基金“慷慨”地为当地修建了一条平坦的公路和一所崭新的小学。
第七次,再无大规模举报出现。
只有沉默。
后来,他开始频繁出现在境外知名赌场的高级VIP室。有输有赢,但单次流水记录最高已达到十位数。这些资金通过家族控股的数家离岸公司进出流转,难以追踪。
他父亲当年的老部下,如今身居要职,每季度总会与他“恰好”有空,单独共进一次晚餐。谈话内容不会有任何录音或记录。
而在次月,丹氏集团总能“恰巧”中标一些关键的城市基建或资源项目。
集团旗下影业公司的新人,若想获得重要角色,会被经纪人“暗示”参加某些“高层饭局”。饭局地点常在丹恒的私人别墅或游艇。
丹恒本人不一定在场,但最终的参与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