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国家大政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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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4章 国家大政(3/3)

于隋朝的时期,世家力量依旧很强, 所以在人才选拔上,还是有特科存在,这个特科其本质还是察举制。

到了唐代的时候, 科举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

大唐的科举分为两种,即常举和制举。

所谓常举,便是“常贡之科”,也就是我们通常所指的科举考试,时间和科目较为固定。

制举又称制科、大科、特科,是皇帝为选拔特殊人才而临时设置的考试,科目不定、时间不定,属于特殊选拔考试。

唐朝的科举考试科目极多,其中最为主要的有六科,即秀才科、进士科、明经科、明法科、明字科和明算科,统称为六科。

1.秀才科。《新唐书·选举志》等典籍皆将秀才科列为常选科目之首,主要考察国家大政方针,《唐六典》记载,“其秀才,试方略策五条”。

由于考试极难,经常也难以录取一人,以至于报考人数越来越少,最终在唐高宗时废止。

2.进士科。进士科是唐朝最为重要的科目,考试难度仅次于秀才科,尤其是唐高宗废止秀才科后,进士科越显尊贵,虽然录取率只有百分之一、二,但报考人数却不断增多。

考试内容主要有三部分,一是“帖经”,有点类似于现代的默写、填空题,主要考察对经书的熟悉程度;

二是“杂文”,类似于作文题,主要考察诗、赋等题材的写作水平;三是“策问”,通常为时务策五道,考察对国家政策的了解和时政事务的对策。

3.明经科。主要考儒、道经义,唐朝将经书分为正经和杂经。除了必考的九部正经之外,偶尔还会加试《孝经》、《论语》、《老子》等其他杂经。

4.明法科。主要考察法律知识,选拔司法人才,考试内容为唐律七条、令三条,考试分为两部分,一是帖律、令,考察对律令的熟悉程度;二是笔试,考察对律令的使用,通常为具体案件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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