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3章 吃父!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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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3章 吃父!(1/3)

每具棺材头部都钉着一块铜牌,铜牌上錾着字:

【长子·狗蛋·七岁】

【长女·二妮·六岁】

【次子·三娃·四岁】

名字是后来刻的,刀痕凌乱,和门厅那具骸骨棺材内壁的字迹一模一样——那是掘墓人亲手刻的。

棺材里躺着三个孩子。

最大的男孩,狗蛋,七岁,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领口磨出毛边,补过两处补丁。

他双手交叠放在胸口,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指甲缝里没有泥垢——看起来好像有人经常给他洗手。

二妮,六岁,穿着碎花小袄,袄面褪成灰白色,但洗得很干净。

她头发梳成两条麻花辫,辫梢系着红头绳,头绳的颜色还鲜亮,在这间褪色的阁楼里是唯一的艳色。

她怀里抱着一只布老虎,虎耳朵被咬掉一只,露出里面的荞麦皮。

三娃,四岁,最小,穿着一件改小的褂子——明显是哥哥穿剩下的,袖口接过一截,针脚粗大,是男人缝的。

他侧躺,蜷缩成胎儿的姿势,拇指含在嘴里,嘴角挂着干涸的口水印。

三具身体都有呼吸。

胸口起伏平稳,频率一致,每分钟十八次左右。

都有心跳。

林渊侧耳,能听见三颗心脏搏动的声音,咚咚咚咚,健康有力,像刚跑完步的孩子在休息。

都有体温。

隔着三米,林渊能感觉到从他们身上散发的热量——正常的、活人该有的三十六七度。

但他们不动。

眼睛闭着,睫毛偶尔颤动,像在做梦。

林渊走近狗蛋的棺材。

他低头看那张脸。

七岁的男孩,眉目清秀,鼻梁挺直,嘴角天生微微上翘,是那种不笑也像在笑的长相。

皮肤白里透红,脸颊还有婴儿肥,颧骨位置有几粒淡淡的雀斑。

林渊伸手。

食指按在狗蛋颈侧动脉上。

搏动有力。

每一下都把血液泵向全身,维持着这具躯壳四十年不腐的生机。

林渊掀开他的眼皮。

眼眶里没有眼珠。

只有一团灰白色的雾,缓缓旋转,雾里隐约能看见画面——一口井,三个孩子在井边追野兔,最小的三娃跑得慢,在后面喊“哥哥等我”,狗蛋回头,伸手去拉他——

画面到这里卡住。

反复重放。

每一次都是狗蛋回头伸手。

每一次都拉不到。

四十年。

林渊放下他的眼皮。

他转向二妮的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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