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郑成功收复台湾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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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郑成功收复台湾(3/4)

荷两种文字书写,主要内容三条:

一、荷兰东印度公司赔偿华国白银五万两,三个月内付清。

二、荷兰商船只能在指定口岸贸易(暂定广州、厦门两处),不得进入长江及其他中国内河。荷兰承认华国对东海、南海之主权。

三、荷兰在华贸易须遵守华国法律,违者严惩。

杨振华签字盖印,范德伦签字盖章。

交换文本时,范德伦手有点抖——这是东印度公司在亚洲第一次签这种“不平等条约”。

礼成,设宴。

宴席上,范德伦忍不住问:“总统阁下,贵国的蒸汽船技术,发展如此之快,实在令人惊讶。”

杨振华微笑:“你们有技术,我们有人。你们封锁,我们就自己造。这世上没有造不出来的东西,只有不肯造的人。”

陈启明在旁插话:“范德伦先生,听说贵国在改进蒸汽机,我们愿用茶叶、瓷器技术,交换蒸汽机图纸。”

范德伦一惊:“这……需要总督同意。”

“不急。”杨振华举杯,“贸易,要互利。你们要我们的货,我们要你们的技术。公平。”

范德伦举杯,心里五味杂陈。

条约签订的消息传开,各地反应不一。

九江茶馆里,说书先生眉飞色舞:“……那红毛夷使起初还趾高气扬,待见了咱们的新式火炮、铁甲战舰,顿时蔫了!杨总统三条铁律,夷人只得签字画押!这正是:九江城下订新约,华国威仪震四方。从今海权归我有,夷船来往须低头!”

茶客们欢呼,茶钱扔得满台都是。

广州商馆里,荷兰商人议论纷纷。

“只能在这两个口岸贸易,还要加税……”

“总比不能贸易强。华国的瓷器、茶叶、丝绸,在欧洲能翻十倍价。”

“可他们要求检查货船,走私难了。”

“规矩做生意吧。我看这华国,不像从前的大明,不好糊弄。”

舟山军港,施琅看着条约抄本,对李大海说:“这条约签了,但只是开始。荷兰人不会甘心,其他洋人也会来试探。”

李大海点头:“将军,咱们的陆战队是不是要扩编?”

“扩。”施琅说,“不仅要守岛,以后还要随舰远征。海军走到哪,陆战队就要打到哪。”

总统府书房,杨振华在写五年计划修订稿。

唐云进来:“总统,荷兰的五万两赔款,第一批两万两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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