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2章 愚虽不才,‘义利’二字却还识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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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2章 愚虽不才,‘义利’二字却还识得(3/3)

之所欲”,“君子以义为利,小人以利为利。”。

义是天理规定应当做的事,是绝对的、不随条件变化的,利是人的私欲,是有条件、可权衡的。

当两者冲突时,不是“平衡”的问题,是“取舍”的问题。

舍利取义,乃是唯一正确的选项。

他又想起程颐的说法。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在程颐看来,这是划分君子和小人的唯一标准,这套系统的核心就是,不把“义”和“利”放在同一个天平上,“义”是在“利”之上单独存在的东西,甚至不是什么“其中一个选择”,它是“不必选择的选择”。

所以朱熹觉得,甄士隐说“义利二字却还识得”,在这个语境里……

这句话倒像是一个身份确认。

他是在说:“我受过的那套训练还在,我知道什么是不用衡量的,什么是必须选的。我帮你,不是因为有利可图,是因为这件事在‘义’的范畴里。”

他……依旧在证明自己仍然是那套系统的人,一个知道“义”高于“利”,并且愿意在行动中践行这一点的人,甚至是一个……依旧还在遵循汉家之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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