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你去见他。”
“一回生二回熟……”
“哎呀,讨厌!”张红桥浑身发热,握拳在沈青肩上清捶了一下。
几乎在同一时间,马煜已走了过去。
青檀皮宣纸,还有徽墨,都是极好的东西,更便于储存。
特别是徽墨,火烧留痕,极为珍贵。
沈万三为了这些人的题字,还真是做足了功夫。
马煜看着刘伯温那个老狐狸,心里暗想:还好我不记仇,要不然你这个时候刁难我,我非去揪你的小尾巴不可。
想到此处,马煜都替刘伯温庆幸了。
说归说,要写什么才好呢?
马煜正踟蹰,眼角余光,忽地瞥见张红桥。
她的笑容是如此明艳,明明是能力和颜值都在线的女子,想要替父亲分担做生意,却成了抛头露面的商贾女,被世人不齿。
这个时代的女性,终究太凄楚了。
可惜马煜只是得了个书法的系统,在作词上没有建树。
想了想,还是引用了别人的。
明末女将沈云英,其父沈至绪任道州守备,在张献忠军攻道州时战死。沈云英率十余骑冲入敌阵,夺回父尸,并代父守城。
刘伯温振振有词,歌颂男儿保家卫国,男儿如何顶梁,却将女性忽视的一干二净。
的确,有着刘伯温的词在前,写什么都太过娇柔。
马煜一笑,提笔,簪花小楷在白纸上绽放。
“云英智勇,不愧父风。玉腕能挥阵,蛾眉敢执戈。芙蓉剑影,桃花马嘶。睢阳后劲,娘子军前。”
字数不多,却令人眼前一亮。
人人都歌颂男子的伟大,可对于女性,却避而不谈。
说得最多的,便是女子头发长见识短。
簪花小楷配这些字相得益彰。
只是……
张红桥细细品味,眼中瞬间有了亮光,这词,他好喜欢。
虽不知云英是谁,却能感受到女性的力量。马煜笔下的女儿家,也能临危受命,不输男儿。
刘伯温眯了眯眼睛,神色忽地一变。
就在众人还处于迷茫和疑惑时,刘伯温苦笑一声:“惭愧惭愧,老朽认输了。马大人的无论写字还是做人,远在老夫之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