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样东西,是那张人皮纸。
刘守德。
那个死后被做成了教材的家长,纸面上还能看到淡淡的血色纹路。
第二样东西,是一张临时旁听证。
就是零号院发给旁听生的那种,编号打在最上面,名字那个地方是空的。
连个名字都没有。
第三样东西,是一块执行员的外壳碎片。
是从宋明远自.焚时那个执行员身上掉下来的,金属片很有质感,内壁上还有刮痕。
那些刮痕的形状,看着像是小孩子的指甲印。
第四样东西,是一份家长会纪要。
签名那一栏全都是指印,一个名字都没有。
因为那些所谓的家长,早就已经不记得自己叫什么了。
这四样东西就这么摆在桌子上。
它们没有发光,没有动,也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但它们摆在这里,比任何规则条款都更吵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