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韵笑了:
“就算他猜出来我们故意引他,他也会去的。”
“为什么?”
“因为好奇心。”
“??”
陆元元眨巴眨巴眼睛,还是没太琢磨明白,挠了挠后脑勺:
“好奇心?可他今天火气那么大,骂得可凶了,看着是半点都不想沾咱们的事。”
宋清韵露出胸有成竹的笑:
“我太了解谭成凯这个人了,看着性子冲,骨子里就爱瞎操心。现在他心里已经起疑,脑子里全在琢磨我要在北戴河搞什么名堂。
就算他一遍遍告诫自己千万不要上当,不要往坑里跳。
可越是告诉自己别来,他就越忍不住想过来看看,怕姜眠吃亏,也怕我真的闹出什么事。”
陆元元终于明白了。
原来清韵的真正目的在这!
清韵已经预判了谭成凯的判断。
她的目的不是让谭成凯相信,而是,让谭成凯起疑心!
陆元元恍然大悟,后背不由得冒出一层细汗。
“好了,任务完成了,咱们快回去吧,”宋清韵挽着陆元元的胳膊转身:
“对了,你家那边,千万别露出马脚,要是陆叔叔程阿姨问起你,你就说你不去北戴河,千万别让他们知道咱们的行程。”
“嗯,我会保守秘密的!”
“走,我请你吃饭去!”
两人在一家个体户新开的小饭馆吃了顿简单的饭。
饭后准备把陆元元送回学校,以防陆远樵程瑾来找女儿。
走着走着,看到路边有人围着看热闹。
两人只匆匆瞄了一眼,估计又是妇女骂街,没意思。
但是经过时,忽然听见一个男人的声音、港里港气的说:
“我介身西装要八百块港币,你给我弄脏了,你赔的起吗,你一年公鸡都赔不起啊!”
宋清韵耳朵顿时一亮:
好标准的港普!
已经走过围观人群的宋清韵,忍不住转身后退,站在人群后面、惦着脚尖往里面看。
就看见人群中间,确实有一个全身西装的中年男人,梳着三七分,油头粉面的,就跟古早港剧里那些男人一样。
宋清韵心思转得飞快,没有任何犹豫,从后面挤了进去:
“先生,有什么我能帮你的吗?”
孙昌运正一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