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得负法律责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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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得负法律责任(5/5)

细,一样不落。

第三个信封里是几份村民的证词,按了手印的。

有赵老三媳妇证明张婶在井边散布谣言说麦香酱吃死人的,有供销社老周证明张婶拿着麦穗的酱方子去推销被拒的,每一份都写得清清楚楚,时间地点人证俱全。

第四个信封里是张婶亲笔写的那封举报信,就是寄到公社卫生站的那封。

顾青野通过局里的渠道调回来的。

顾长辉看完最后一份材料,沉默了很长时间。

他抬头看着麦穗,手指头在桌面上敲了两下,问:“你要什么?”

麦穗把布包拉链拉好,抬起眼来看着顾长辉,语气平静得不像是来讨公道的。

“我要她负法律责任,经济赔偿我一分不要,但她做的事,教唆下毒,捏造举报,散布谣言,协助销赃,每一样都得有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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