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哪年哪月哪日,甚至几点几分,包括作案细节,都说得明明白白、一清二楚。
警方听完后大为惊讶:一个普通人,给他一张纸让他背都写不出来——二十八年间十一起案子,他竟能记忆犹新,难道他天天吃补脑的药?难道他是白银的“最强大脑”?
于是警方怀疑他是不是每做完一起案子都会写笔记,没事时拿出来复习?于是又去他家搜了一遍,却什么也没找到。
警方问他:“你开始的时候为什么要杀人?”
他说:“因为太穷了,家里揭不开锅,想偷点钱,结果被女主人发现,我就把她杀了。”
又问他:“那你为什么还要继续杀人?”
高承勇回答:“杀完一个以后,我有点上瘾了,欲罢不能,所以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杀一个,纯属奸淫取乐,杀着玩呗。”
“那为什么有的奸了,有的没奸呢?”
他很爽快地说:“看得上就奸,看不上就不奸呗,这有什么想不明白的?”
警察听完一愣——这事还得挑人?
接着问他:“那杀完人为什么要残害尸体,割下人体组织器官?有没有什么特殊原因?”
他说:“没有,就是因为他们叫唤了、反抗了,一怒之下就割了。”
警方又问他:“你杀了这么多人,心里不害怕吗?”
高承勇说:“不但不害怕,反而还很兴奋。”
不管说到多么惨烈的场景,他都很冷静、很麻木、非常轻松。
“那你对那些死者和家属就没有一点歉意吗?”
他依旧是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