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门轴缺油,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
她从里头抽出一件黑色的长款作战风衣。
“老周交代过,他们在南城的暗哨已经全被咱们拔干净了。”
“这几个进城的耗子,是在找新的接头人。”
她把别在后腰的那把勃朗宁手枪拿出来,退下弹夹。
看了一眼里面黄澄澄的子弹,又“咔哒”一声推了上去。
“他们不知道咱们已经知道了。”
“这就是咱们的本钱。”
霍震霆在一旁,一皮带在炕沿上重重抽了一下。
“对!我儿媳妇说得对!”
“霍霆霄,你把第一师的精锐全调去北站,换上老百姓的衣服!”
“老子明天亲自去和平饭店喝酒,我看哪个不长眼的敢在大堂里放屁!”
洛敬山吸溜了下鼻子。
“得了吧,霍老头,你那一身的大蒜味,别把南京的顾次长给熏死。”
“大总统送的金娃娃还在外头放着呢,明儿我得让大伙儿都瞧瞧,咱们洛家的体面。”
洛清晚把大衣系紧,皮带在腰上死死勒住。
勒出那不盈一握的细腰。
“爹,大帅,明天的满月酒,你们照常办。”
“场子要大,排场要足,让全南城都以为咱们在享乐。”
她转头看着窗外漆黑的夜色。
江风呼呼地刮,吹得半边天都有些发红。
“我带着春桃她们,去北站守着。”
“既然他们想把这天翻过来,老娘就先给他们上一课,什么叫有来无回。”
霍霆霄走上前。
他拿湿帕子胡乱抹了抹脸上的灰泥。
“媳妇,这回老子非跟着去不可。”
“北站那边地势开阔,风沙大,真要动起手来,你手里的短家伙顶个屁用。”
洛清晚看着他那双泛着血丝的狼眼睛。
“怎么?大帅不想要面子了?”
“面子值几个钱,老子要媳妇的命。”
霍霆霄一咧嘴,大脚在地上踩出一个浅黄的泥鞋印。
“林副官,去把老子那箱子德造冲锋枪给拉到北站后山去!”
“今晚,咱们去铁轨上抓兔子!”